公共停车场与配建停车场规划与建设。
1.**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,停车场管理公司,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,由建设单位移交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指1定的单位。法律、法规关于人防工程平时用于地下停车场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2.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和停车需求变化情况,定期对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进行评估,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停车位配建标准。
3.停车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设置规范,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。
智能停车场承包运营,合肥停车场管理,尤其是机械式的立体停车场对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有着重要帮助。
停车引导子系统:特别是于大型停车场而言,小区停车场管理,若有停车引导,可以大大降低车主寻找车位的时间。当车主进入停车场后,系统通过视频监控,跟踪这辆车,合肥停车场承包,而且可以同时对几辆车进行引导,露天停车场管理,生成停车路线,通过LED显示屏向车主提供导航信息,直接找到目标停车位。
公共停车场与配建停车场规划与建设。
居住区配建的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,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场地,并按照下列规定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。
(一)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居住区,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1员会制定停车场设置方案并组织实施。
(二)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已经实行物业管理的,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依据临时管理规约征求业主意见后设置。
(三)尚未成立业主大会且未实行物业管理的,由社区居民委1员会征求业主意见后设置。
城市管理、规划、房产、公1安1机关消防机构、公1安1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居住区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的指导。